轉我校港澳台辦公室通知,我校現啟動以下11所台灣高校2023年春季學期交流學習項目的申請報名工作,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項目概要
大學名稱 | 協議名額 | 申請基本條件 | 備注 |
清華大學 | 3 | 1. 面向對象:2021級在籍在校本科生(港澳台籍學生除外); 2.具有良好的政治和專業素質,無違法違紀記錄; 3. 品學兼優,身心健康;成績滿足:GPA達到2.5且無不及格課程; 4. 通過CET-4或校英語三級70分及以上,有托福或雅思成績者優先考慮。 | |
陽明交通大學 | 2 | 男生1人,女生1人 |
中央大學 | 10 | |
台北大學 | 5 | |
雲林科技大學 | 4 | 該校接收交流生的學院:工程學院、設計學院(工業設計系、視覺傳達設計系每校各限1人申請)、人文與科學學院、管理學院 |
東華大學 | 5 | |
中興大學 | 3 | |
中原大學 | 3 | |
東海大學 | 5 | 該校建築系不接收交流生申請 |
東吳大學 | 2 | 該校不接收交流生的學院:法學院 |
銘傳大學 | 5 | |
二、校内申請
10月16日前,學生申請報名。
登陸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綜合服務大廳(網址:http://ehall.seu.edu.cn),在 “服務” 頁面搜索 “本科生國際交流學習管理系統”,找到對應項目并填寫提交申請表。提交後及時與學院對應審核老師聯系進行審核。
10月18日前,學院教務助理及負責人(教學院長、副書記)在線審核。
學院及教務處審核完成後,名單将于教務處網站進行公示。
三、補充說明
1. 項目均需完成校内與外方兩步申請。外方申請方式及要求詳見附件。其中報名台灣陽明交通大學的同學須于10月12日前完成校内報名,同時10月14日前完成外方申請。
2. 錄取學生後續能否派出學習,須視台灣疫情形勢、各高校授課情況及國家疫情防控政策而定,并通過學校國際合作處學生因公出境審批方可派出。由于目前台灣地區入台證仍未開放辦理,明年春季交換部分台灣學校也有可能轉為線上學習形式。
3. 申請前請與學院老師取得聯系,确定課程學習計劃和學分認定方案。校内在線申請時填寫課程對應認定關系,是否能夠認定學分由所在學院審核決定。若存在外方課程不開等客觀原因,在外方選課期間可進行一次學習計劃的修改調整。
四、聯系方式
1. 校内申請
教務處 秦老師
聯系電話:52090229
2. 對外聯系
國際合作處 劉老師
聯系電話:52090192
附件:
台灣高校2023年春季招生簡章.zi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