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期交流
 
 
 
2023年春季學期台灣高校交流學習項目的報名通知
2022-10-10

轉我校港澳台辦公室通知,我校現啟動以下11所台灣高校2023年春季學期交流學習項目的申請報名工作,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、項目概要

大學名稱

協議名額

申請基本條件

備注

清華大學

3

1. 面向對象:2021級在籍在校本科生(港澳台籍學生除外);

2.具有良好的政治和專業素質,無違法違紀記錄;

3. 品學兼優,身心健康;成績滿足:GPA達到2.5且無不及格課程;

4. 通過CET-4或校英語三級70分及以上,有托福或雅思成績者優先考慮。

 

陽明交通大學

2

男生1人,女生1人

中央大學

10

 

台北大學

5

 

雲林科技大學

4

該校接收交流生的學院:工程學院、設計學院(工業設計系、視覺傳達設計系每校各限1人申請)、人文與科學學院、管理學院

東華大學

5

 

中興大學

3

 

中原大學

3

 

東海大學

5

該校建築系不接收交流生申請

東吳大學

2

該校不接收交流生的學院:法學院

銘傳大學

5

 

二、校内申請

10月16日前,學生申請報名。

登陸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綜合服務大廳(網址:http://ehall.seu.edu.cn),在 “服務” 頁面搜索 “本科生國際交流學習管理系統”,找到對應項目并填寫提交申請表。提交後及時與學院對應審核老師聯系進行審核。

10月18日前,學院教務助理及負責人(教學院長、副書記)在線審核。

學院及教務處審核完成後,名單将于教務處網站進行公示。

三、補充說明

1. 項目均需完成校内與外方兩步申請。外方申請方式及要求詳見附件。其中報名台灣陽明交通大學的同學須于10月12日前完成校内報名,同時10月14日前完成外方申請。

2. 錄取學生後續能否派出學習,須視台灣疫情形勢、各高校授課情況及國家疫情防控政策而定,并通過學校國際合作處學生因公出境審批方可派出。由于目前台灣地區入台證仍未開放辦理,明年春季交換部分台灣學校也有可能轉為線上學習形式。

3. 申請前請與學院老師取得聯系,确定課程學習計劃和學分認定方案。校内在線申請時填寫課程對應認定關系,是否能夠認定學分由所在學院審核決定。若存在外方課程不開等客觀原因,在外方選課期間可進行一次學習計劃的修改調整。

四、聯系方式

1. 校内申請

教務處 秦老師

聯系電話:52090229

2. 對外聯系

國際合作處 劉老師

聯系電話:52090192


附件:台灣高校2023年春季招生簡章.zip

 

聯系電話:52090230、52090234、520902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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